[法規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修正

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9197A號令修正發布,修正內容參件附檔。
2.本案電子檔亦可於國教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法令規章/行政規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