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班級學業成績前三名學生名單暨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一:112-2高中學業成績前三名學生名單」。
2.附件中列名之學生,若符合家境清寒優秀學生之條件(見申請表代碼第12項規定),得於113學年度第1期註冊時申請學雜費減免。申請表格請參閱「附件二:113-1高中註冊減免申請表」,自行下載填寫,並依申請表代碼第12項之規定,備齊應繳交件連同填妥之申請表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名單如有誤植,以原始資料為準。
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6日(星期五)止,暑假期間每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開學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受理申請。文件不齊或逾期均視同放棄申請。
前三名學生名單暨注意事項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HX0RCe2oV9WD9qWsK7uAlcR3l_uff7n/view
註冊費減免申請表(高中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8x1h9Ane130AXxB4BSRDplzqlKayGSlV/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