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競賽]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7月6日府教社字第1110100959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為111年度首辦全國試辦計畫,參加資格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由直轄市、縣(市)自由推派競賽隊伍參賽,亦可辦理初/複賽以遴選參加全國決賽之隊伍。

三、有意參加的同學可組隊報名參加並預為準備,有關新竹市推派方式將另行公告。

四、競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