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新竹市政府115年4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50070588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103.1.22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遴選開放各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三、收件日期及地點:(一)通訊報名: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送達(郵戳為憑)。旨揭作業簡章(函相關表件)可自新竹市政府教函辦理,併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一份。
四、若有疑義,請逕洽該府聯絡人,聯絡電話:03-5248168或03-5216121轉273或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