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會考]115會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校內受理至2/26(五)止

國三同學、家長好:

依據115會考簡章
如同學為「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
有申請應考服務之需求
請列印附件一「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表
填寫完成後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2/26(五)前繳交給特教組黃麗紋老師
後續將由註冊組送件

相關證明文件包含「身分證明文件」及「審查輔助證明文件」兩類
「身分證明文件」及「審查輔助證明文件」須各擇一繳驗
詳細說明摘錄如下(完整說明參閱附件二「115會考簡章」)

1.「身分證明文件」係指鑑輔會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證明核定通知函影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醫療診斷證明正本或孕婦健康手冊。

2.「審查輔助證明文件」係指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推會)會議紀錄、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在校輔導紀錄、心理衡鑑報告、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醫療診斷證明、孕婦健康手冊或其他可協助審查之文件。

3.「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醫療診斷證明正本」及「孕婦健康手冊」可同時做為身分證明文件及審查輔助證明文件 (為適切審查考生所申請之應考服務需求,建議考生在情況許可下提供其他審查輔助證明文件)。 前述「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常用查詢」項 下之「醫院資訊公開專區」查詢(網址: https://mohw.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