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表揚]113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

一、本計畫推薦對象:高中、國中、國小與幼兒園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或負責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
二、有意願申請之教師請先與中學部輔導室黃麗紋老師(分機278)聯繫,索取相關推薦作業表件電子檔。
三、完成表件者請於12月20日前交給中學部輔導老師或各部特教業務單位,將於全校期末特推會進行推薦人員討論。
四、如有需詳細瞭解之處,歡迎與麗紋聯繫,歡迎符合資格的老師報名!

實施計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5qoKIGqHV997E8n60ovDM6-02mAObz9x/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