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主題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並充分展現教師協作動能之亮點課程及教學創新方案設計與實施。
二、甄選對象與條件
1、112學年度接受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補助之學校。
2、以校為單位,每校以推薦三件作品為上限。
3、前導學校至少須推薦一件參選作品,參選作品並將列入前導學校審查評估。
4、參選課程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111學年(含以前)已完成授課且仍持續開課,或112學年新開設之校內亮點課程。
(2)授課時間至少6週。
(3)需由兩位以上教師共備,並協同教授同個或數個班級。
(4)未曾於其他課程或教案甄選獲獎且公開發表者。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v8so0ueEWBz1zGqNG8jyLzwox0_tfnT/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