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申請]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藝廊及臺灣藝文走廊113年7-12月展覽檔期開放申請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9月6日府教社字第1120138337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三、展覽地點:該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四、申請方式:請至該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mail至cls@mail.ntl.edu.tw,或寄送至該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113年7-12月展覽檔期」。

五、申請展覽案件經該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