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語認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二、查本署已於111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798號函、111年7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4733號及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A號函(諒達),函請貴校依實施計畫辦理並薦派教師參與培訓,惟貴校未曾薦派符合資格之教師受訓,本署屢次接獲學校反映學校無臺灣手語師資,故請貴校務必指派或積極鼓勵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於112年6月28日(星期三)前依報名方式薦派參訓,逾期將不受理,為利貴校臺灣手語教師之師資整備。

三、本計畫薦派方式、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等相關事項,依旨揭計畫為主。

四、另請貴校轉知參訓教師,本計畫說明會已召開,請其逕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觀看錄影資料。

五、檢附旨揭計畫供參;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實施計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q7z_tItTQkfX0vOsnm1ISBYuzkNfFCw0/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