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 學務處[重要提醒]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Post category:學務處公告訊息 / 學生活動Post last modified:2023-06-12Post author:學務處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惠予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技能檢定]食品檢驗分析丙級技術士證照技能檢定術科輔導班下一篇文章[推廣計畫]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故事行動展推廣計畫」112學年度延長開放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