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67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培育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科專業師資,教育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本學分班規劃開設專門課程共15科、30學分,分別於臺北及臺南各開設1班,學費全免,偏遠、花東及離島地區另有補助,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簡章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72mnbVX66sY-E37qkkk3VKlTn28fZlGC/view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67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培育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科專業師資,教育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本學分班規劃開設專門課程共15科、30學分,分別於臺北及臺南各開設1班,學費全免,偏遠、花東及離島地區另有補助,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簡章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72mnbVX66sY-E37qkkk3VKlTn28fZlGC/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