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宣導

有關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及第18條第1項規定之租稅優惠,其實施年限業經行政院於112年3月25日以院臺建字第1121005562號令,定自112年6月27日起至117年6月26日止,如有房屋出租(租賃)等相關需求,請參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要求,訂定相關契約,以維護個人權益,租賃契約範本請參考網址:https://www.ey.gov.tw/Page/AABD2F12D8A6D561/58973c69-07f0-4b88-88a2-8b0b91f2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