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復甦]協助花蓮觀光產業復甦有案訊息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03774號函辦理。

二、花蓮觀光產業復甦有案,鼓勵一年內安排優先考慮於花蓮舉辦研習、訓練等各式活動,帶動花蓮地區觀光旅遊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