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9條規定:學校應於學期註冊前,公告或通知學生申請辦理貸款之相關規定,貸款之學生並應參加貸款常識之宣導講習,必要時,學校得於講習期間辦理貸款常識測驗。(宣導資料如附件)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及利息負擔,說明如下:
(一)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以下,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二)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家庭年所得總額放寬至148萬元以下均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三)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3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四)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元,但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可申請貸款,惟利息應自行負擔。
就學貸款對保期限如下:
第一學期: 每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
第二學期: 每年1月15日起至2月底
辦理地點:
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均可辦理(簡易型分行及臺中國際機場分行除外)
相關申請流程及問題請詳閱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https://sloan.bot.com.tw/customer/login/SLoanLogin.action
注意事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如有就貸問題請聯絡生輔組承辦人賴教官電話03-5777011分機2222(08:10~12:00)
學貸手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5ZAr82eM2arW_9yUG1Xg6Z_J7vDfeaFk/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