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辦理[與署長有約活動]
1.預計辦理日期:北區:暫訂113年7月4日(星期四),報名時,請依實施計畫內規劃的分區縣市報名,勿跨區報名。
2.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於113年3月15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虎尾農工學務處
3.加本次活動之學生往返交通費(請檢附票根),由本署委辦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4.全程參與本活動之學生,由本署頒發參與證明1幀
實施計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1OTxM8LUebEPZ7bJ_AVWBcLz7pPaasN/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