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支持]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教支中心)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申請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0697號函辦理。

二、旨揭個別諮商服務每人每年至多使用6次,每次諮商時間50分鐘;由與教支中心合作心理師執行,場地為該心理師之服務機構。

三、申請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
1、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其代理期間為限;校長得準用。
2、前列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依各該法規規定辦理,教支中心不提供個別諮商支持服務:
(1)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
(2)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
(二)服務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
(三)申請方式:
1、教師直接向教支中心申請,自官網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寄至tcare_co@ntnu.edu.tw或致電諮詢專線02-23211785。
2、申請表與服務資訊網址:https://reurl.cc/KMpgD9。
3、教支中心於收件後一週內進行受理,並電話聯繫申請者,洽談諮商安排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