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甄選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三、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 名。
四、僱用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 114學年度結束止。
五、薪資待遇:
(一)以時薪計,每小時190元。
(二)提供勞健保。
(三)依據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勞動基準法」給予年資及工作時間對應之休假、請假時數。
六、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數約8小時,一週共40小時。
七、工作地點及內容:服務本校高中部學生1名、國中部學生1名;協助特教學生生活自理及環境適應、協助特教學生課堂期間適應、人際互動等,並運用課餘時間,填寫服務紀錄。
八、報名與面試:
(一)報名及甄選時間:請先電話聯繫 03-5777011*2306黃老師,確認面試時間。於面試當天攜帶報名資料至國高中部輔導室報名,完成報名後進行20分鐘面試。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及面試。
(三)報名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高中(職)以上畢業)影本(報到時請繳驗正本,繳驗後歸還)。2.身分證影本(報到時請繳驗正本,繳驗後歸還)。3.報名表1 份(電話聯繫時索取報名者E-mail提供)。4.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四)甄選方式:面試20分鐘。
(五)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在僱用期間若有缺額,則由備取人員進用,不再重新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