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免修]114-2高中免修申請自1/21(三)至2/25(三)

一、申請資格:同時符合下列兩項

  1. 滿足附件第1頁「作業細則」的初選資格
  2. 你覺得自己某科很強,強到不用聽老師講,想利用該科的課堂時間進行自學。

二、申請期限:1/21(三)起至2/25(三)16:30止,逾時不受理。

三、流程:


  • 看清楚附件第1頁中的說明,確認初選通過標準是否符合

    填寫附件第2頁申請科目和第3頁全部

    到總務處繳費(每科600元)

    繳交附件第2頁和第3頁到教務處實研組進行初審

    通過初審者將通知進行複選,時間地點待訂(暫定3月中至3月底之間)

    進行複選考試

    通過複選考試者將安排該科課堂時間至別的地方進行自習(例如圖書館)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實研組(分機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