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11月6日府教社字第1140183763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新竹市閱讀資源及積極促進公共圖書館與新竹市公私立團體合作關係之建立,該市修正團體借閱證規定。
三、團體借閱證每次可借閱圖書40冊,借期為42天,歡迎善加使用。
申請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cBFTslvEH3p7mm2RZmcJSaptMJoe6Mo/view
申請須知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NnA6Cy2kK-GnHTEcix91mJNoFAul6qk/vi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