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研習]111-2藝術生活科課綱專業推動【流行音樂與創意產業】全國教師研習

一、參加對象:任教高中職藝術生活及藝術領域相關課程師長;各場優先錄取該場共同主辦及合辦單位相關科目師長。

二、時間地點與研習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三、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

研習資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sxEXBfU-xA5zXBe35HLppovzT3NjkZg/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