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防疫]1120306起新制防疫指引

因應疫情趨緩112年02月20日起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規定,自03月06日起實施:

  1. 校園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接駁車等)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師生自行決定,尊重師生自主意願。
  2. 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在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於具特殊性場域(如烹飪教室、實驗室或廚房),或部分課程(如餐飲實作課、有衛生安全規範之相關課程)有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3. 112年3月6日起調整快篩試劑發放原則,原班級中有確診者班級師生接觸者需發快篩劑,調整為「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領取快篩試劑」,學生可視需求至學務處衛生組登記領取。4.如學生確診請於第一時間通知導師,並依居隔通知書日期進行居家隔離滿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