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學校]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9日臺教學(二)字第1122800180A號書函轉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2年1月3日公益星行字1120229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函文及第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各1份,請惠予於112年5月31日前踴躍報名參加。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上活動網站(網址:http://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參閱,或請電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聯絡人:楊媛甯小姐,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