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介聘]112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說明及申請表

依「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
請有意願教師於111年12月26日中午前通知單位主管並填妥申請表及備齊近五年考核通知書及教師證正影本送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