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舍出借]單身宿舍一戶待借用,符合宿舍管理要點之教職員可參與申請借用。

一、宿舍位置及數量:新竹市介壽路300號單身宿舍104。

二、申請資格:符合本校宿舍管理要點第三條資格之本校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均可參與申請。

三、宿舍申請書:宿舍借用申請表及宿舍借用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下載(學校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表單下載/教職員宿舍相關文件)。

四、宿舍申請順序:依本校宿舍管理要點第五條,借用宿舍申請人超過宿舍供應配額時,依積點多寡決定借用順序,積點計算詳見該要點。

五、收受申請文件地點:自111年11月2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中午12時00分止,上班時間送至本校總務處,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六、宿舍分配後注意事項:依據本校借用宿舍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提供財產證明清單,原住宿者仍需再公證一次(因為要重新簽訂契約至公證人處公證,並繳交公證費1500元),如違反切結書情事者,撤銷租用宿舍權利,由序位第二位者遞補,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