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0351號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旨案係為促進與維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增加對於教師支持輔助,並提升教師對其工作之勝任能力、提供教師全人成長、自我探索與關係整合之諮商輔導服務。
三、旨揭教師主題團體採每月1至2次,共4次;辦理期間自115年4月11日(星期六)起至115年6月24日(星期三)止。本次團體主題以「職場人際」、「職家平衡」、「教師專業」及「身心平衡」四大主題進行規劃,特別邀請國內具豐富實務經驗之團體學者專家帶領。
四、團體錄取原則與順序:
(一)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優先;
(二)能完整參與四次團體者優先,並以一校一名為限;
(三)首次參與本中心團體諮商輔導活動者優先為原則;
(四)經團體帶領者評估,報名者參加期待和主題團體之活動目標與設計符合者。
五、團體報名方式詳見實施計畫,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將視實際各場次報名狀況,保留提前截止或延長報名時間之調整權利。
六、檢附115年「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與宣傳海報各乙份。
實施計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F2RkAIvvQyTqgItHzG7TAoDskSJ1ytn/vi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