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 雙語部[交通執法]新竹市政府函知環保局將不定期於道路周邊執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Post category:校務行政 / 雙語部公告訊息Post last modified:2024-08-01Post author:雙語部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7月8日府教體字第1130111668號函辦理。二、為有效改善不當改裝車輛影響環境安寧情形,新竹市環保局將不定期於本市轄區道路周邊執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三、環保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稽查車(車號:RDK-5162、4901-HL、4897-HL)將停放於道路汽車停車格、各級公私立學校門口(非上課時間)及適當地點進行監測。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成績公告]113學年度數理資優班-複選總成績公告下一篇文章[地震演習]113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 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