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新竹市政府函知環保局將不定期於道路周邊執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7月8日府教體字第1130111668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改善不當改裝車輛影響環境安寧情形,新竹市環保局將不定期於本市轄區道路周邊執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三、環保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稽查車(車號:RDK-5162、4901-HL、4897-HL)將停放於道路汽車停車格、各級公私立學校門口(非上課時間)及適當地點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