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借教師]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發展業務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需商借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各1名。

三、請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由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oqxNpHxUKCg3HCyicQvxNOdLKvHYLj8/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