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市議員劉彥伶服務處114年11月13日竹市議伶字第1141113001號函辦理。
二、劉彥伶服務處接獲民眾陳情,因家長接送臨停狀況頻繁,導致大量車輛於社區車道迴轉,嚴重影響該區域居民交通安全,請本校協助改善此現況。
三、針對「安康街9巷與10巷」附近臨停問題,本校辦理情形如后:
(一)新竹市政府已於114年4月24日將「安康街10巷」公告為「道路」,駕駛行為人必須遵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範;本校無執法權力。
(二)本案已納入114年11月18日「交通安全委員會議」研討;決議事項為:「請各部代為宣導【安康街9巷與10巷】附近道路係屬紅線區(全日24小時禁止臨時停車與停車),接送家長勿於該區停車與臨停」。
(三)11月18日「交通安全委員會議」會議紀錄刻正陳核中,俟奉核後,擬再次請各部向所有家長宣導。
四、科管局另於11月20日函文新竹市政府(如併案來文),告知「安康街9巷與10巷」非該局管轄範圍,請市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