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借教師]國教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等相關業務

一、商借期限:112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服務地點:國教署署臺北辦公室。
三、請教師洽詢人事室(分機231)。

作業原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SqL4xkxkvYN85whLQCw27VN3T0q2Gs8k/view
商借教師簡歷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LobJA9NwyYY-Gq_HWH5MvVgniOWce0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