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請查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