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條文勘誤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7WW4v4n7VuEP5PK9dDcY5xEHtDU6xcL/view
條文對照勘誤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eNFbwr47zN1QkuB8ApA9dWJGuu8uOst/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