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5024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
三、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